1、申請企業為在吉林省登記注冊的企業。
2、申請項目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、環保政策以及相關法律、法規。
3、 產品有市場、具有二年以上較好的經營業績、回款有保證。但對于技術創新性強、項目基本成熟、市場前景良好的科技生產型企業只需有一年(含一年)以上的經營業績。
4、企業資信狀況良好,近期沒有發生重大民事訴訟案件,無不良信用記錄。
5、具備擔保公司認可的反擔保條件,反擔保資產須保險。
6、擔保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申請擔保企業的注冊資金。
7、銀行已有貸款意向。
8、跨年度擔保企業年終決算必須審計,進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經我公司指定或確認。
1、填寫完整的《擔保申請表》。
2、企業申保聲明書。
3、企業擔保申請書。
4、營業執照正副本(應有當期的工商年檢章)、企業法人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(國、地稅)、開戶許可證復印件。
5、企業主要產品所執行的國家標準或企業標準、主要產品技術專利證書、特種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。
6、貸款證與貸款卡(標注密碼)復印件、貸款證查詢結果原件。
7、銀行核發的信用等級證書。
8、銀行貸款授信額度證明。
9、抵(質)押物清單及反擔保物資權屬證明文件。
10、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11、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復印件。
12、注冊驗資報告、歷次股權變更驗資報告和實物等相關方式出資的評估報告復印件。
13、大額財產清單及財產權屬證明。
14、申請擔保及同意抵押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。
15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兩年及當期財務報表(包括當期資產負債表科目附注)、擔保期預測財務報表(包括預計資表、利潤表、現金流量表)。
16、主要股東及高層管理者(董事長、總經理、財務、技術、生產負責人)簡歷并附身份證復印件。
17、如擬擔保企業為子公司,需提供控股公司(或母公司)及在母公司所屬相關聯平行子公司的上述材料。
18、工程項目招標公告。
19、業主簽發的投標邀請書。
20、中標通知書。
21、工程承包合同。
22、企業資質證書及年檢證書正副本。
23、經辦人需持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書。
以上材料均需A4紙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。
1、申請項目經初步選定后,填寫《擔保申請表》,并按照《擔保申請須知》提供相關資料初審。
2、申請項目經初審認定具備可行性后 ,經項目經理報公司審批立項后,進入項目調研。
3、申請項目經調研認定可擔保,項目經理出具評審報告,經公司評審會評審,作出擔保決定。
4、同意擔保的項目落實評審會要求,簽訂合同,收取擔保費,落實反擔保。
5、落實反擔保的項目,公司向權益人出具保函。
6、簽訂合同及出證。
7、落實反擔保抵押手續。
8、通知銀行放款。